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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運河風情少年少女
18CM 发布于: 2024-01-02 17:52 45

李月娥家姑娘金谷的滿月酒是臘月初六,鄭大光與王明粉的結婚喜酒也放在臘月初六,這就讓全躍進生產隊里的人們犯了難,去哪家吃酒好呢?

尤其是生產隊長趙永田,心裡更是憤憤不平。隊里每個人家不管是大事小事,只要他趙永田不到場,哪個敢開席?酒桌上的上崗子又有哪個敢坐呢?當然,有的人家能請到大隊幹部來捧場,那就另當別論了。

再說了,他趙永田心底里跟大家的想法其實都一樣。臘月黃天的,肚子裡本來就沒有什麼油水,不像春天,新鮮的野菜多;也不像夏天,河裡摸個把蛤蜊(河蚌)或是小魚小蝦也能解頓饞;更不像秋天,收穫的季節,瓜果梨結滿園,弄兩個嘗嘗是沒得話說的。可冬天呢,除了傍在泥上的麥苗還有點青色,滿眼都是枯黃的一片,連莊戶家的牲口都被關在牛屋裡嚼著乾巴巴的稻草,沒有一口青飼料,何況是人?

這不是說笑話,在那個年代,牲口確實比人金貴。

牲口是集體財產,是大型農耕用具,哪個生產隊有幾頭牛,幾匹馬,什麼牙口,大隊會計的帳上一目了然,連公社都備了案,誰也不敢隨便宰殺。萬一有哪頭牛或哪匹馬老了病了倒了下來,一定要打報告上去,等大隊和公社蹲點幹部到場察看驗證,確信沒有階級敵人投毒後,這才能磨刀開剝,支鍋煨肉。

俗話說進了臘月門,黃土貴三分,指的就是冬天能填肚子的東西少,物稀為貴,人們不得不經常癟著個肚子乾耗著。可現在,就在大家飢腸轆轆的當口,突然冒出來兩個酒席,大家實在是犯難。

下運河這一帶的規矩,小孩子的滿月酒是絕對不能省的。那是小孩子第一次出天兒,只有這天才能抱出來見人。小媳婦坐月子,身上不幹凈,是個「紅人」,沒事不能隨便的下炕,更不能隨便的串門,那是要犯大忌的。小娃娃麵皮嫩,身子骨單薄,更不能抱出來衝風,別說是孩子,大人病了在這地界都要扛著,捨不得去醫院,大隊的赤腳醫生真有事了也指望不上。

所以,小孩子滿月以後一切又恢復到平常,可以抱出來曬曬太陽,來串門看新鮮的也多了,來了人再窮也要吃頓飯的,何況人家是來道喜的呢。漸漸的,形成了習俗,生孩子的人家,不管生男生女,孩子滿月那天主人家一定是要辦酒的,每家派一個代表,頭晌午就來,全村人樂樂呵呵的熱鬧熱鬧。

躍進生產隊規模不大,三十幾戶人家的樣子,加上窮,外面的閨女不願意上門,於是莊兒里自我調節,張三家的姑娘嫁到李四家,李四家的姑娘嫁到王五家,王五家的姑娘又嫁到張三家,最後成了轉轉親。這樣的一頓酒席下來,往往成就幾樁婚事。

至於結婚喜酒就不用多說了,各地大致習俗相同。只是,酒桌上的菜肴要豐盛得多,雞鴨魚肉等六大碗是斷斷不能少的,否則,人家要在背後搗指頭。吃酒的時間呢,一般是安排在晚上。既要吃酒,還要鬧洞房哩!這也是規矩,多少年傳下來的。

既然一天兩頓的酒席,一個在中午,一個在晚上,大家又有什麼可犯難的呢?這裡還有事兒:

一是心疼錢。躍進生產隊的工分單價在全大隊是最低的,只有一毛錢一個工。 一個男勞力拚死拼活的干一年,最多四千個工分,一年到頭也才不過四百多塊錢,起去口糧柴草,能拿餘糧錢的沒有幾個人家。

可吃頓滿月酒,總得給人家孩子個見面禮吧,一毛錢有點拿不出手,五毛錢又太多,兩毛錢總是要出的;結婚喜酒也有規矩,一般都是出五毛錢的人情份兒,家家如此誰也挑不出理來。

可一天頭的時間,一下子從家裡往外拿七毛錢,哪家都得掂量掂量。豬肉才七毛四一斤呀,都夠稱一斤豬肉了,和老婆孩子一家吃得快快活活的該有多好!但是,又不能躲在家裡不去,大家都去了,就你一個人不去,人家會罵你是小氣鬼。窮歸窮,要窮得硬錚。

二是心疼自己的身體。既然出了錢,又有什麼理由不吃飽喝足呢?

於是,凡是參加酒席的人,當天的早飯在家裡是肯定不吃的,有的甚至頭一天晚上就開始餓著肚子了。

都要去吃酒席了,還在家裡傻乎乎地把自己的肚子裝滿,那不是浪費嗎?老婆孩子也要罵的,讓你去幹啥啊?真是的!

在那時候,吃飯確實是頭等大事。

在酒桌上吃飯也是一門學問,所謂要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出手要既快又穩還要准,不管是什麼菜,扦住了就趕緊往嘴裡送,眼睛還要注視著席面兒。一道菜端上來,往往是風捲殘雲般地就被消滅光了,反應遲鈍一點,連口湯都撈不到喝。

因為是一家只有一個人參加,因此,派去吃酒席的大多是家裡的精明能幹之人。有的人家老爺們兒實在太窩囊,老娘們兒只好親自出馬,根本不在乎別的女人們罵她饞貓精。

由於一桌子對手基本勢均力敵,凡是參加吃席的人,自己混個肚兒圓基本不成問題,手疾眼快的人還能悄悄地往口袋裡裝上一兩塊雞呀肉呀什麼的帶回去給老婆孩子解解饞。

許吃不許揣也是酒桌上的老規矩,約定俗成的,被人發現朝口袋裡裝菜臉就丟大了。

吃過一頓酒席,自己的五臟廟要舒服好多天。當然,活兒也要比家裡的其他人乾得多些,但一個個心甘情願。可現在既然中午已經有得吃了,晚上再吃那豈不是浪費?話又說回來,中午吃了個肚歪,晚上哪怕是山珍海味,叫誰吃也吃不進去,不去吃的話又覺得忒虧得慌,於是,大半個莊兒的人,竟都做了難。 有的人咋唿著不平:「叫他們改個日子,這不中!」

也有的人說了句公道話:「瞎說呢,定好的日子,咋能改呢,這不作興啊。」 「趙隊長,你得管管這事啊,你是幹部,要為社員作主。」還有的人直接把矛盾交到趙永田手上。

「安心追你們的冬臘肥吧,晚上我跟他們兩家商量下子。你們這幫逼操的,一天到晚的就想吃!」趙永田沒好氣地罵了一句。

晚上趙永田當真去了李月娥和鄭大光他們兩家,卻碰了個軟釘子。

先去的是李月娥家,嘀咕著怎麼著這個沙寶子都讓自己上了身子,也算自己人了,應該聽話。畢竟李月娥家是小東西的事兒,還能和人家一輩子的大事比?讓讓也說得過去。滿月的炮仗照放,拖後或提前兩天礙個雞巴事兒。再說了,養了個逼丫頭,金貴個屌!

趙永田進門的時候,剛要吃後晌飯的時辰,見隊長來了,老實巴交的田守旺自覺地躲到灶鍋門口去燒晚飯。

打清明過後,趙永田對田守旺家的態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

開始田守旺還納著悶兒,後來,李月娥和趙永田的媳婦兒陳秋梅在一起漚造肥塘時,兩人不知為了什麼對罵起來。陳秋梅罵李月娥說你個騷逼也夾不住啦,為了幾個工分就把自己賣啦,我還以為是個金逼呢?

李月娥也不饒人,反口譏笑道,哎呀,自己的男人都管不住,還怪別人呢。你也是個好女,見了別的男人還不是像母狗一樣把屁股撅得老高?老鴰還說喜鵲黑呢,真真笑死個人。

田守旺當時正在旁邊挑黃花草,聽了兩個老娘們的對罵,這才知道自己的媳婦兒和別的男人有了一腿,而且這個男人就是趙永田。

說來也怪,過去李月娥和趙永田沒有那種事,自己總感覺在別人面前低人一等,見了趙永田更是怕得落了毛,就好象做錯了什麼似的。自從他知道自己媳婦兒的事之後,感覺到在別人面前反倒平起平坐了,說話也敢大著嗓門了,生產隊開會也敢發言了,但在趙永田面前還是怕得要命。

趙永田撩開門帘一步跨進房間,見李月娥倚坐在床上,額頭上用方巾扎了一條箍,披著個花棉襖,正裸著兩隻大香瓜似的奶子給孩子喂奶。趙永田嬉皮笑臉地靠坐到床沿上,伸手便在那香瓜上摸了一把。

「去去去,個鬼爪子,冷不冷啊?」李月娥嬌嗔道。

「讓我瞅瞅,小玩意兒像不像我啊?」趙永田邊說邊把臉轉向了孩子。

「像,咋不像呢,鼻子眼都像個小隊長,你就等著在她身上花錢吧。」李月娥嘴上應承道,心裡卻在想:做夢吧你,就你那身子,早被別的女人榨乾了,還想弄出小東西來?要不是先有了她,哪能那麼快就讓你得了手。

趙永田把來意跟李月娥一說,沒想到李月娥竟冷冷地一口回絕了:「他是他,我是我,憑什麼要讓他?」

「你家是小的有事,就改下子日子也沒什麼大不了的。」趙永田說。

「不行,我家小把戲是頭一回見天。今後的路還長呢,不能讓她從一出世就不順遂!」李月娥堅決地說。心裡想的卻是:鄭大光個狗東西,你娶媳婦,又沒得人攔你。但你跟自己的閨女爭的哪門子風啊?真是個拔屌無情的傢伙!

但想歸想,這話卻根本沒法跟人說,跟哪一個說都不行,尤其是不能讓田守旺知道。

這個地方的鄉風就是這樣,老婆偷人不要緊,反正大家都偷。但骨肉必須是自己親生的,孩子要是被人罵野種,會一輩子抬不起頭來。

「得得,隨你們吧,我還不管了。把我惹急了,臘月初六不放工,看你們咋辦!?」趙永田說完拔腿就朝外跑,田守旺端在手上專門為他挑了一大碗油乎乎的撈麵他看都沒看一眼,看來是真的生氣了。

看到趙永田氣乎乎地走了,田守旺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還端著個碗木呆呆地站在房門口,一副茫然無助的樣子。李月娥看在眼裡,心裡不禁一陣酸楚,她柔聲對男人說:「你把它吃了。 」

「還是你吃吧。」田守旺說。

「我現在還不餓,你快趁熱吃了,一會就涼了。」李月娥從內心有些捨不得自己的男人。

「這……」田守旺顯得有些受寵若驚。

「咋啦,他能吃得,你不能吃啊?賤骨頭。」李月娥沒好氣地罵了一句。 田守旺的眼眶竟有些濕潤了,不知道是李月娥的言語刺激的,還是碗里的熱氣熏了,捏住筷子,三口兩口就把一大碗撈麵扒下了肚。

趙永田氣鼓鼓地離開了李月娥家,抄近路直奔鄭大光家。

他知道鄭大光光棍一條,眼看快要辦喜事了,這幾天鄭大光的姐姐每天起早帶晚從近鄰的大隊趕來替兄弟忙著布置新房,安排一些該提前準備的事情。他尋思著,鄭大光是個犟種,跟他談不起來,找他姐說說估計有用,自己好歹是個隊長。

再說了,過去在鄭大光家吃魚蝦喝燒酒的時候,就和他姐姐有了一腿,她那時還是個大閨女哩。看在感情的份上,總得給個面子吧!

沒想到鄭大光的姐姐兜頭給他澆了盆冷水。

「你咋想得?結婚的日子好隨便改啊?虧你說得出口!」他姐姐正在房間床上縫新被窩,聽了趙永田的話,一臉的冰霜……

「社員們有意見,我也是沒轍啊。看在咱們老感情的份上,就改個日期行啊?只要逢六,都是好日子!」趙永田嬉皮笑臉地說,同時伸手就想摸她的奶子。 「滾,放正經點,要不我喊人了!」鄭大光姐姐隨手抓起旁邊的尺打了他一下,有些著惱,過去我怕你,把個黃花姑娘的清白身子白白讓狗糟蹋了。現在我都嫁到其他大隊,你又管不到我,還想我聽你玩啊?個不知好歹的東西!

「女人真他媽的不夠揍,既當婊子又要立牌坊。他罵的,做姑娘的時候身子隨我玩,想怎麼弄就怎麼弄,現在成了別人的媳婦倒金貴起來了。」趙永田憤憤的想。

「真的不能改下子日子?」

「不行!」

「要是我臘月初六不放工呢?」

「隨你。但我告訴你一聲,日子是趙書記訂的,他是媒人。酒席上你上崗子恐怕撈不到坐嘍!」鄭大光姐姐說完便不再搭理他,自顧自地忙了起來。

趙永田徹底地傻了眼。

第四章:

要說金谷和志誠真是有緣,從呀呀學語的那時起,兩個人就經常聚

在一起。到了蹣跚學步的時候,兩個人幾乎更是形影不離。這倒不是他們自己要那樣,而是大人們給他們創造的機會。

那時候大人們都要到集體出工,小把戲一斷了奶,大人就要下田勞動了,哪有工夫息在家中帶孩子?一般的人家,都是家中上人(長輩)帶小把戲。但田守旺和鄭大光的父母都死得早,李月娥的老家又不是這裡的,王明粉的媽那是個瘋子,自己都照顧不了自己,哪還能帶孩子。

最初,李月娥出門前就用根布帶子把金谷綁在家裡的桌腿上。下運河的河道縱橫交錯,池塘星羅棋布,小東西丟在家裡實在是不放心。每次收工回家的時候,看到金谷的嘴唇都是哭得青紫的,李月娥的心裡像被貓抓了似的疼。後來,她再去做工的時候就把金谷帶上,反正李月娥好多的農活不會幹,只能在場頭上做做雜事,順便也就看了孩子。

志誠比金谷小一歲,斷奶後,也是由他媽王明粉帶到地頭上玩。

王明粉之所以能在地頭上勞動,是李寶庫暗地裡關照趙永田這樣安排的。 兩個小把戲一起帶到了場上,自然就會集中到一塊,照顧起來也方便。趙永田有時候也罵她們,不許把小把戲帶來。但他也是罵給別的女人們聽聽而已。 在大人們的眼裡,金谷儘管比志誠大一歲,卻象他的妹妹一樣,整天跟在志誠的屁股後面,就像個小尾巴。一幫老娘們看他們玩得開心的樣子,鬧哄哄的說乾脆定上門兒娃娃親算了。

每次聽到這話,田守旺、鄭大光和王明粉也開心的笑。

只有李月娥,每次總是眼一瞪,再兇巴巴地把一幫人罵上一通,弄得大家都下不來台,慢慢地,也就沒人再開這樣的玩笑了。

轉眼間,金谷和志誠都到了讀書的年紀,倆人又一同進了大隊學校,後來,倆人又一同進入公社裡的中學念書,並且被分在同一個班。

李堡公社的規模不算大,只有三十三平方公里,一萬六千人左右,集鎮也就一條約四米多寬、百十米長的街道,用細條磚鋪就,天長日久下來,磚面都被過往人群的鞋底磨得光滑滑的,且有好多的地方顯得高低不平。

街道正中間的北邊是公社大院,挨著公社大院,街道兩邊散散拉拉地分布著供銷社、郵電所、廣播站、衛生院、白鐵社、大眾飯店和理髮鋪。離街道不遠還有個機械廠,高聳的煙囪上面用白底紅字刷著醒目的「李堡機械廠」五個大字。街最東頭有一座橋,過了橋是一個四面環水的垛子,李堡中學就建在這個垛子上。 李堡中學並不大,滿打滿算占地二十多畝,卻是個完中。

金谷和志誠的家離李堡中學說遠也不遠,說近也不近,走路大約三十分鐘,來回一個小時左右。那時候學生晚上放學早,太陽老高就開始放了,也沒有什麼家庭作業,又不上晚自習。學生們回到家裡,一般都可以拎著個用草繩編織的大網兜出去給家裡的豬呀羊呀尋點青草回來,再不濟燒頓晚飯還是綽綽有餘的。 鄭大光便決定讓志誠走讀,不住校,中午只在學校里代一頓伙,早晚回家。 住校總規是白白地浪費時間,回來多少能幫家裡干點活。再說,住在學校里能有什麼好東西吃?五分錢的冬瓜湯能把人的病喝上來。家裡條件再差,比前幾年卻好多了,伙食比起學校來還是強點的。

李月娥卻護犢子,捨不得丫頭每天來回的跑,尤其是雨雪天氣。便讓金谷住校。

金谷嫌自己的名字土氣,讀初中時便給自己改名叫田芳,但大家還是習慣叫她金谷。

在學校住了一陣子,這丫頭不樂意了。

之所以不樂意,是因為上鋪那個叫「泉水」的丫頭,天天尿床,金谷膈應整天的尿騷氣,幾次找老師要求調鋪。趕巧沒有空床,老師便讓她們上下調了一下。金谷住上面害怕,死活不願意,老師便氣的不再管她們,於是金谷再不肯住在學校,每天和志誠搭幫早出晚歸,把個床鋪白白的空在那裡。

無奈之下,李月娥只好讓她走讀。

看到金谷和志誠兩個人像親姐弟一樣一同出一同歸,吳月萍多少也放心些,不管怎樣畢竟是同父異母的姐弟哩!

其實,金谷不肯住校還有個原因,但她說不出口。她喜歡跟志誠這個禿小子在一起。

別看他們同在初一(1 )班,按照班上的習慣,在公開場合男女生之間是絕對不講話的,更別提互相來往了。但是,不講話並不代表男女生之間就沒有彼此的暗戀。特別是女生總是要比男生早熟些,別看她們平時一個個對男生高昂著個頭,緊繃著個臉,一副冷若冰霜、旁若無人的樣子,就像位驕傲的小公主。其實呢,在心底里早把班上的男生挨個地過了個遍,張三怎樣怎樣,李四如何如何,她們心裡全清楚得很。

金谷也不例外。尤其是在自己鍾情的志誠面前,總是裝著不經意地樣子,把自己本來扎得緊緊的兩條長辮子弄散下來,一任如水的秀髮瀑布般披散在頭上;待和其他女生們瘋鬧嬉笑一陣後,這才用小巧紅嫩的嘴唇輕輕抿著扎頭髮用的紅頭繩或橡皮圈,伸出兩隻藕似的玉臂到頭頂上,用靈巧的雙手把頭髮攏起理順,再蝴蝶穿花般地迅速編成一根或兩根長辮子,絕沒有一絲的亂髮,其動作之嫻熟絕對令人驚訝。

在整個過程中,她或是跟別的女生漫不經心地談笑著,或是一言不發地坐在那裡,絕沒有東張西望、左顧右盼的樣子。但是,只要稍稍留點神便能發覺,她的目光總是趁人一不注意的時候,快速地朝志誠身上一掃,又慌亂地把目光收回來或是移到別處。假如碰巧和志誠的目光對上,她便立馬垂下頭來,沒由來地臊紅了臉,胸口就像揣了只兔子般蹦跳個不停。

金谷在班上也是不跟志誠說話的。她主要是怕別的女生們罵她賤,罵她騷母狗。大家都不跟男生說話,就你跟男生說話,那不是賤是什麼?不是騷母狗又是什麼?志誠呢,在班上也不跟金谷說話,他是怕男生們起鬨。

但在來回的路上,他們的話可就多了。本來嘛,一個生產隊里的人,從小光屁股一起玩大的,什麼事沒幹過啊?說說話又算什麼東西?

「志誠,今天老師講的那條代數題我還有點不大懂,你再教我下子。」

「噢,那個題目是這樣這樣……」

其實,那條題目金谷早就會了,她是沒話找話說。她經常這樣沒話找話說,有時甚至故意問一些很簡單很傻的問題,答案簡單得連自己都覺得臉紅,可她還是喜歡問。

志誠長得一表人才,儘管還沒有真正發育完全,但嘴唇上面已有了黑黑的一層茸毛,說話的嗓音也變得粗了,喜歡梳著個小分頭,經常穿一條黑色的褲子,配件雪白的襯衫,還把襯衫的下擺扎到褲腰裡,用當時最流行的帆布寬褲帶朝腰上一系,別提有多精神了。

更重要的是,志誠不光人長得英俊瀟洒,學習成績也好,是班上的尖子生,連老師都挺喜歡他,更別提班上的那些女生了。

看到別的女生眼裡流露出來的愛慕之情,金谷竟有些惱怒她們:志誠和我一起玩大的,是我的人,你們憑什麼要來搶?發展到最後,只要哪個女生多看了志誠一眼,金谷就會氣得一個禮拜不跟她講話,弄得人家莫名其妙。

志誠也從心裡喜歡金谷。她聰明機智,人又長得漂亮,是個人見人愛的丫頭。雖說她比他大一歲,按理該叫她姐姐,可志誠總感覺到她就像自己的妹妹。特別是志誠有種感覺,自己就像跟她有緣似的,只要看到她的身影,心裡就湧起一陣莫名的激動,他自己也不知道是為什麼。每天五里路的往返,以往一個人走的時候是多麼的枯燥無味,自從有她陪著一道走之後,志誠感覺這段路就好像縮短了許多,倆人說說笑笑的不一會兒就到了家。

還有一點,志誠是說不出口的。他喜歡和金谷並排走,一是為的能嗅到她身上的芳香。金谷一般不喜歡搽雪花膏,但身體里總有一股淡淡的香味,沁人心脾,讓人慾罷不能;二是為的找機會偷偷瞄一下她的胸脯。

小時候下河洗澡或是扮過家家(一種遊戲)的時候,志誠沒少看過金谷的身子。但那時候金谷的胸脯是一馬平川,與男孩子一般無異。晚上躺在床上的時候,志誠總在想:金谷的胸脯什麼時候變得曲線玲瓏的呢?我怎麼就沒注意過?現在的衣服裡面又是什麼樣子呢?

就這樣,他們一起度過了兩年快樂而又浪漫的時光。

河岸邊的蘆葦長得有半人高的時候,孫多福到紅旗大隊蹲點來了。

孫多福本來是不想來紅旗大隊蹲點的。這個大隊的家底太差,所有的公社幹部都知道。

那時候幹部下鄉蹲點不像現在,人未到電話先行,等人到時雞鵝鴨早殺好了。待村幹部陪著走馬觀花似地在村的主幹路上觀摩一圈回到村部,剛好開始吃飯。等到酒飽飯足時,已是下午三點多鐘的光景,便慢悠悠地朝家裡趕,一天的工作就算告一段落。

那時候的蹲點幹部作風硬得很,打個背包就下鄉,住下來不走了,一般一住就是三年。除了到公社開會什麼的,不許離開蹲點大隊,當然更不得回家去。一經發現私自離開,是要受紀律處分的。

當然,假如家裡有什麼事情,還是可以逐級請假。因此,公社幹部們都非常重視自己蹲點的大隊條件優劣,畢竟自己要在那裡生活三年。

紅旗大隊是出了名的窮,誰也不願意來。

但孫多福沒辦法不來。李堡公社有個不成文的規矩,越是貧窮落後的地方,越是要派個公社的骨幹力量來,便於加強領導。公社黨委會一研究,決定派孫多福到紅旗大隊來。因為孫多福是公社武裝部長,又是黨委委員,也是公社黨委委員當中最年輕的一位。你不去挑這副擔子,還有誰去挑呢?

出發之前,公社書記拍拍孫多福的肩膀,語重心長地說:「小孫啦,到下面好好乾!紅旗大隊的家底是薄點,但我們又不是去享受的。要注意走群眾路線,爭取和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聽說中央要在最近五年內對基層進行體制改革了,我們都老啦,你還年輕,大家對你的評價還不錯,你的前途還是光明的!當然啦,你也有缺點,要把握好自己。更要干出點成績來,我到時才好為你說話。」 孫多福盯著公社書記那張胖嘟嘟的白臉看了一眼,嘴裡應承道:「感謝書記培養,我到下面一定按照你說的好好乾,爭取不辜負領導的希望!」心裡卻在想:「他媽的,怕年輕人奪了自己的位置,你一直不肯培養幹部,全公社哪個不曉得啊?什麼東西!等你來培養,怕黃花菜都涼啦!」

孫多福的媳婦對他更不放心。

臨行前的晚上,等兒子睡了,倆人躺在床上免不了一陣折騰。女人迷惑不解地問他:「你平時又是徵兵又是訓練的,都忙得早晚不歸家,怎麼這次派你下去?」 「還不是書記的主意啊?說是讓我下去鍛鍊,我的工作由旁人代。他這次想提拔我哩!」孫多福怕媳婦兒擔心,哄著說。

「那你就好好乾,不要辜負人家的希望。家裡你放心,我保證不拖你的後腿。」想了想,又扭著他的耳朵:「聽說那塊的女人們騷得很,你要敢碰她們一下,我扒了你的皮!」

孫多福在她奶子上摸了一把,嬉皮笑臉地說:「她們哪好跟你比啊,一個個黑不熘秋的,哪像你又白又嫩的,一掐一股水,我怎麼可能去碰她們?」

「就是漂亮的也不准你碰她們,要不然我掐掉你的命根子!」

停了一會,她又溫柔地把嘴巴貼著孫多福的耳朵,紅著個臉悄悄地說:「假如你實在熬不住了,晚上就偷偷地熘家來,反正又不遠。家來過後再偷偷地熘回去,量他們也不會曉得。」

孫多福拍拍他媳婦的屁股,笑嘻嘻地:「我倒沒什麼要緊,反正最多三年的時間,有時還上來開開會什麼的,就怕你在家裡兩腿夾不住喔!」

女人抬起拳頭捶了他一下,嬌羞地說:「我是那種人嗎?你經常不在家,要偷人還等到今天?」

「那我就放心了。」孫多福說完又一個翻身壓到她的身上。

女人自然地撇開大腿,迎著他進來,呵呵唧唧的說:「趁著還在,先把你抽干。」

孫多福喘著氣往裡捅著,嘿嘿的笑,不一會兒,女人叫出了聲兒,緊緊地摟住自己男人的身子,兩條腿交叉著在孫多福身後糾纏,用力往上挺。

第二天一早,孫多福就打著背包來到了紅旗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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